CEC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能源委員會的簡稱,它的職責是使能源市場朝著良性競爭的方向發展。從2006年7月1號開始,凡外置電源(AC/AC,AC/DCadaptor)出口美國的加州,都必須滿足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能源委員會所頒布的加州能效法規,這個加州能效法規是在美國能源之星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個新的能效法規。
系列申請時需要提供型號清單進行挑樣測試。TOBY公司經CEC授權,可以依據CECCode條例Title20,Sections1601-1608來幫助客戶完成測試,整理測試數據,完成測試報告(另外,電源類產品會給出能效等級標志)。
目前針對的產品有:電源適配器,消費視聽產品,電子鎮流器,金屬鹵素燈鎮流器,熒光燈,照明燈具等產品。最新要求對電源的能效等級提高為V級和以上等級才允許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