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本規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308號公告批準,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共15章,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和符號,線路的平面和縱斷面,路基,軌道,橋梁與涵洞,隧道,站場及其設施,鐵路房屋,接觸網與照明,信號設施和通信設施,機務設備和車輛設備,給水排水,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鐵路用地。本規范附條文說明。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冶金露天礦準軌鐵路的設計,不適用于電力牽引機組運行的冶金露天礦準軌鐵路的設計。 圖書目錄:1總則2術語和符號3線路的平面和縱斷面4路基5軌道6橋梁與涵洞7隧道8站場及其設施9鐵路房屋10接觸網與照明11信號設施和通信設施12機務設備和車輛設備13給水排水14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15鐵路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