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6日出臺的《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將從4月1日起實施,要求所有電商向消費者出具發票。
辦法:網購開發票
按照《辦法》解釋,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在線開具網絡發票,不得利用網絡發票進行轉借、轉讓、虛開發票及其他違法活動。
重慶晚報記者看到,《辦法》規定,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通過網絡發票管理系統代開網絡發票。省以上稅務機關在確保網絡發票電子信息正確生成、可靠存儲、查詢驗證、安全唯一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試行電子發票。
據了解,使用紙質發票,需要納稅人往返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驗票、認證、抄報稅等事項,而推行網絡發票減少了這些環節,可有效降低征納雙方成本。
調查:店主不主動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調查發現,很多網店店主并不會主動向消費者提供發票,有的甚至無法出具發票。被調查的12家淘寶網店中,無一家主動提出可開具發票,僅有兩家表示可為消費者提供正規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