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制度改革意在延續簡政放權,擬通過一系列的措施促進制度紅利的釋放。同時,此舉也是新任管理層為激活社會投資活力,帶動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
從具體的內容來看,主要分為幾大方面。其一是放寬了注冊資本登記條件。根據資料顯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該措施意在降低市場準入門檻,鼓勵社會投資;其二是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且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繳足出資的期限。該措施意在進一步降低創立公司的成本,改變以往創業者在實繳登記制度中長期等待的被動局面;其三是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擬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市場主體的信用系統予以公示。該措施意在突出企業的信息披露,強化企業信息的透明化;其四是按照方便注冊和規范有序原則,放寬市場主體經營場所等的登記條件,但由政府具體規定。該措施關鍵在于放寬登記條件,對創業者提供更多的便利;最后一點是大力推進企業的誠信制度建設。該措施意在提高企業的失信成本,強化社會監管的力度。
從上述舉措可見,簡政放權、釋放制度紅利當屬其核心內容。一方面國家通過一系列的措施降低企業的準入門檻,且為創業者提供各種便利的條件,另一方面國家也進一步強化監管的力度,擬通過嚴厲的監管來保證市場的健康運行。
其中,以上述提及的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為例,此舉打破了以往的注冊資本限制,擬通過降低市場準入門檻來刺激社會的投資活力。自上世紀末大學擴招以來,每年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就呈現出持續飆升的格局。按照2013年的監測數據顯示,2013年高校的畢業生多達700萬,而2009年高校畢業生數量僅為610萬。在國內經濟整體運行趨勢不明朗的背景下,社會就業壓力空前。于是,國家放寬創業的門檻,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從而達到緩解社會就業壓力的效果。如今,國家放寬了注冊資本的登記條件,創立有限責任公司已然不局限于注冊資本的限制,甚至有網上傳出1元建公司的言論。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盡管國家有意放寬了相關的市場準入門檻,且為創業者提供了各種便利的渠道。但是,由于國內長期累積的稅收過于繁雜,稅率相對較高,無疑大幅增加了創業者的成本。一般來說,建立小公司需要繳納增值稅、附加城建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負。若在此基礎上再考慮用人成本、裝修成本、水電成本等因素,那么累計下來也是一筆相當大的費用。
另外,在本輪注冊資本制度改革中,國家將實繳登記制度轉變為認繳登記制度,實際上也是一項突破性的改革。以實繳登記制度為例,按照過去的案例為例,以前申辦營業執照需要先到主要部門取得行政許可證后,方可到工商部門申辦。然而,在過去的實繳登記中,等待許可的時間是非常漫長的,嚴重阻礙了創業者的籌備工作。如今,認繳登記制度的實行將有效打破這一個傳統的模式,即創業者在工商部門領取一個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一般性的生產經營活動。于是,改革后便為創業者爭取到更多的籌備時間,減輕了部分的成本。
整體上分析,注冊資本制度改革是值得肯定的,也是管理層釋放制度紅利的重要體現。但是,在放寬市場準入門檻的同時,必然會引發一些潛在的風險,例如企業的無序競爭、重復投資等。“寬進和嚴管”當屬該政策的導向,而在強化監管、推進誠信制度建設的過程中,如何保證監管的效果以及高效的執行效率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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