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信托行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受托管理資產規模接近十萬億元,成為我國第二大金融業態。然而,高速增長的背后隱藏的風險也不容忽視。近幾年,陸續有多家信托公司發行的暴露風險,值得高度關注。
? 信托業務風險
信托業務風險屬于金融風險的一種,是指信托公司在開展信托業務的過程中,由于決策失誤、客觀情況變化或其他原因使信托財產存在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按照信托業務風險的性質,具體包括法律及合規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法律風險及合規風險是指因信托公司無法滿足或違反法律規定、監管規則,導致不能履行合同,遭受法律訴訟、監管處罰而造成損失的風險;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信用質量發生變化,影響金融產品價值,從而造成損失的風險;市場風險是指金融資產價格或商品價格的波動導致損失的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無法以市場正常價格成交(市場流動性風險)或者不能履行到期負債支付義務的風險(融資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主要是指由于失效的或有缺陷的內部程序、系統、人員或者外部事件而導致損失的風險。
在當前形勢下,考察信托業務風險需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一)信用風險
當前信托業務的信用風險主要表現在:其一,由于資金成本的因素,信托公司無法與商業競爭優質的企業和項目。其二,信托公司缺乏有效的技術手段實施信托資金運用和還款來源的監管,而此類監管對于確保信托財產的安全非常重要。其三,相對于商業銀行而言,信托公司人員較少,分支機構開設受限,較難了解復雜集團企業、異地背景企業和中小工商企業等類型交易對手的真實的經營財務狀況,尤其是企業涉及民間高利貸以及互保圈風險傳導等問題。與上述企業開展業務時,信托公司更應注重盡職調查和風險控制措施的設定。其四,當前信托資金運用占比較多的信托和政信合作信托,也面臨一些行業風險。房地產行業受當前限購、限貸和限價等調控政策影響較大,中小開發商違約風險較高。雖然房地產行業引發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較低,但單個信托項目存在發生風險的可能。政信合作信托的還款來源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度較高。信托公司需關注個別地方政府債務信息不透明、收入與支出不夠匹配,因面臨集中還款而出現償債流動性問題。
(二)法律及合規風險
信托業務通常涉及投資方、融資方、擔保方等,也往往涉及與銀行、券商、代理推介機構等合作。信托資金的運用方式靈活多變,可采取融資方式、投資方式以及投融資結合的方式,信托業務的交易結構、交易條款往往比較復雜。而信托行業的法律規范相對有限,可供參考的信托行業的司法判例相對較少。因此,信托業務的法律及合規風險較一般商業銀行業務更需關注。
(三)資產價格波動風險
當前,外部經濟金融環境存在較多的不確定性,房地產、股票、債券、大宗商品等各種資產價格波動比較明顯。一方面,資產價格的波動使得以上述資產為標的的投資類信托業務面臨比較明顯的市場風險;另一方面,融資類信托業務增信措施較多采用資產抵質押的方式,資產價格的波動會對信托財產的保障帶來不利影響。
(四)創新業務風險
信托公司的生存之道在于通過業務創新挖掘市場機會,而信托公司靈活的經營體制也有利于開展業務創新。但業務創新也伴隨著風險,對創新業務的風險點要有充分的認識,應堅持合法合規和審慎經營的原則,對創新業務的風險進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信托業務的風險控制
信托業務的風險控制可分為兩個層面,第一層面是信托業務風險控制的核心要點,即持續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第二層面是信托業務風險控制的具體舉措。
(一)信托業務風險控制的核心要點
信托公司控制信托業務風險的核心要點,在于建立和完善符合公司戰略定位和發展方向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信托公司的風險管理體系包括風險管理的理念、架構、制度、流程、方法和工具等。
1、持續倡導全面風險管理理念
風險管理能夠創造價值。信托公司的全面風險管理要全員參與,無時不在,無處不有,涉及各個環節、各個流程、各項業務、各種風險。
2、不斷完善風險管理架構
不斷完善信托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具體部門等多層次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優化組織結構和人員配置,明晰各層級主體職責分工等。風險管理架構要不斷調整適應信托公司業務發展狀況。
3、不斷完善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
要及時推進各項風險管理制度的制訂、修改和完善,逐步健全全面、清晰、有效的風險偏好、風險容忍度和風險管理標準,確保信托公司風險管理制度與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一致,與信托公司業務發展狀況相適應,保障信托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要不斷完善風險識別、評估、監控、管理和報告等全面風險管理流程,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控”的風險管理三道防線。通過流程管理合理配置風險管理資源,提高風險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將風險管理落到實處。
4、不斷豐富風險管理方法和工具
要有效運用資產組合、風險分級、壓力測試、風險預警、風險定價、風險資本、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等各種風險管理方法和工具,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互結合,不斷提高風險管理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二)信托業務風險控制的具體舉措
1、法律及合規風險的控制
通過與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的密切合作,對信托公司所有擬開展業務進行法律風險及合規風險審查,并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實施法律文件的審核、簽約等,同時與監管部門保持密切溝通,確保信托公司業務開展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的規定。
2、信用風險的管控
首先,從源頭管控風險,加強對重點涉足行業的研究與分析,實施風險限額、名單制管理等差異化分類管理措施,推進準入關口把控,篩選合適的項目。
其次,規范盡職調查的目的、內容、方法,通過盡職調查獲取充足可靠的信息,識別、評估各項風險,分析判斷項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形成全面、詳實、客觀的盡職調查報告。
第三,加強對實質性風險的審查和對實際還款來源的把握,積極采取合理有效的增信措施和風險預案。
第四,建立合理有效的信托業務決策機制,全面審議信托業務風險、收益、運營管理等各個方面。
第五,加強信托業務存續期間的風險管理,對信托項目劃分風險等級,實施不同的風險監控頻率、監控內容和監控方法。若發現風險預警信號,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
3、市場風險的控制
對影響市場變化的各項因素進行持續分析和研究,按嚴格的流程進行投資決策,設定、投資規模、投資范圍、集中度、止損點等風險控制指標并密切監控。逐步建立與信托公司業務發展相匹配的市場風險管理系統、模型和工具,根據市場風險情況動態調整資產配置方案,有效管理市場風險。
4、流動性風險的控制
逐步建立與信托公司業務發展相匹配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監測體系,努力保持較為充足的長期資本、流動性儲備和應急資金融資安排。
5、操作風險的控制
加強內控制度建設,不斷細化相互制衡的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強化全流程管控,重點防范項目營銷、盡職調查、核保核簽、信托資金運用、清算分配等重要節點的操作風險。
總之,任何的業務發展必然伴隨著風險,信托行業同樣如此。在經歷了連續多年的高速增長之后,應該認真思考如何做到業務發展和風險控制的有效平衡。信托公司應從外延發展模式向內涵發展模式轉型升級,大力發展主動管理型信托業務,努力建設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切實成長為具有核心競爭優勢的資產管理機構,實現信托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